※附件-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推行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壹、依據
ㄧ、本校輔導工作計畫。
二、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。
貳、目的
ㄧ、結合本校願景,鼓勵學生積極進取,發揮服務與守紀律精神。
二、表揚合作助人、服務群體及好人好事等正向行為,導正學生價值觀。
三、培養學生良好行為,激發榮譽心,營造積極向善之態度。
參、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。
肆、實施辦法
ㄧ、獎勵方式
(ㄧ)由輔導室發給學生榮譽卡,全體老師均可記點或簽名。
(二)榮譽卡每張印有二十格,每格1點,一張記滿共二十點。
(三)積滿一張榮譽卡,可兌換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榮譽筆套任選ㄧ個。
(四)積滿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榮譽筆套五個ㄧ組,可獲頒榮譽獎章ㄧ枚及獎狀ㄧ張,並可與校長合照,公佈於榮譽欄。
(五)榮譽筆套、獎章及獎狀,皆於學生朝會時頒發,以示獎勵。
(六)榮譽卡第一張由學校提供,用完可免費至輔導室請領;若遺失,經由家長申請及級任老師認可,可至輔導室申請補發,酌收工本費10元,捐助本校仁愛基金。
(七)榮譽卡集點採累計方式計算,跨學年可延續使用,不受升級限制。
二、獎勵標準:如附件一所列標準與項目。
伍、經費:由本校學生活動費支應,概算表如下:(略)
陸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並由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。
承辦人: 各處室主任: 主計主任: 校長:
(附件一) 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實施學生榮譽制度獎勵標準
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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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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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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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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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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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團體表現優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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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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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榮譽競賽優良(全班每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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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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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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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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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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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際比賽第一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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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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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
由導師核章
(未參賽者,斟酌予以獎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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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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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際比賽第二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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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||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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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際比賽第三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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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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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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掃地區域或掃具間整潔優良(全班每人)
※每週每年段遴選二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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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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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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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衛生組長遴選委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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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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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班級團體表現優良,執行導護重點工作成效良好(全班每人)※每週每年段遴選二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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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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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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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總導護遴選委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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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良好行為表現優良,堪為楷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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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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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金(物)不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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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
|
1
|
訓導處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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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|
隨手撿垃圾
|
每次
|
1
|
目擊教師核章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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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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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各班級幹部,認真負責(正副班長、股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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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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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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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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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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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學校公差,認真負責(例如:升旗主席、司儀、播音、旗手、糾察隊、帶操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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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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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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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主辦處室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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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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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各處室小志工(例如:環保小尖兵、能源小志工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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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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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
由主辦處室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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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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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個人優良事蹟(例如:好人好事、熱心公益…等)
|
每次
|
1
|
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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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學習成果優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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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|
學習活動小老師、小志工(每班三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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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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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導師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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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|
閱讀書香獎(博士、碩士、學士)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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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由教務處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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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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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作品獲刊登或公佈展覽(未獲獎狀以外之獎勵)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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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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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主辦處室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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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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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背唐詩、英語完整背誦
|
每次
|
1
|
由主辦處室核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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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個人或團體校外競賽表現優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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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|||
17
|
區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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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4、第二名3、第三名2、佳作1
|
由主辦處室蓋章
|
||
18
|
市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|
每次
|
第一名6、第二名5、第三名4、佳作3
|
由主辦處室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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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19
|
全國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|
每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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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10、第二名9、第三名8、佳作7
|
由主辦處室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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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20
|
各類民間單位競賽獲獎
|
每次
|
1
|
由導師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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