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

南美國民小學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
※附件-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推行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壹、依據
  ㄧ、本校輔導工作計畫。
  二、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。
貳、目的
  ㄧ、結合本校願景,鼓勵學生積極進取,發揮服務與守紀律精神。
  二、表揚合作助人、服務群體及好人好事等正向行為,導正學生價值觀。
  三、培養學生良好行為,激發榮譽心,營造積極向善之態度。
參、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。
肆、實施辦法
  ㄧ、獎勵方式
(ㄧ)由輔導室發給學生榮譽卡,全體老師均可記點或簽名。
(二)榮譽卡每張印有二十格,每格1點,一張記滿共二十點。
(三)積滿一張榮譽卡,可兌換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榮譽筆套任選ㄧ個。
(四)積滿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榮譽筆套五個ㄧ組,可獲頒榮譽獎章ㄧ枚及獎狀ㄧ張,並可與校長合照,公佈於榮譽欄。
(五)榮譽筆套、獎章及獎狀,皆於學生朝會時頒發,以示獎勵。
(六)榮譽卡第一張由學校提供,用完可免費至輔導室請領;若遺失,經由家長申請及級任老師認可,可至輔導室申請補發,酌收工本費10元,捐助本校仁愛基金。
(七)榮譽卡集點採累計方式計算,跨學年可延續使用,不受升級限制。
  二、獎勵標準:如附件一所列標準與項目。
伍、經費:由本校學生活動費支應,概算表如下:(略)
陸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並由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。





承辦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各處室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計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長:  



(附件一)      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實施學生榮譽制度獎勵標準

項次
獎勵事實
考核期間
榮譽點數
備註
班級團體表現優良
1
生活榮譽競賽優良(全班每人)
一週
1
由導師核章
2
班際比賽第一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每次
3
由導師核章
(未參賽者,斟酌予以獎勵)
3
班際比賽第二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每次
2
4
班際比賽第三名,未獲獎狀錦旗以外之獎勵(參賽者每人)
每次
1
5
掃地區域或掃具間整潔優良(全班每人)
※每週每年段遴選二班
一週
1
由衛生組長遴選委由導師核章
6
其他班級團體表現優良,執行導護重點工作成效良好(全班每人)※每週每年段遴選二班
一週
1
由總導護遴選委由導師核章
 個人良好行為表現優良,堪為楷模
7
拾金()不昧
每次 
1
訓導處核章
8
隨手撿垃圾
每次
1
目擊教師核章
9
擔任各班級幹部,認真負責(正副班長、股長)
每月
3
由導師核章
10
擔任學校公差,認真負責(例如:升旗主席、司儀、播音、旗手、糾察隊、帶操等)
一週  
1
由主辦處室核章
11
擔任各處室小志工(例如:環保小尖兵、能源小志工等)
一週
1
由主辦處室核章
12
其他個人優良事蹟(例如:好人好事、熱心公益等)
每次
1
由導師核章
 個人學習成果優良
13
學習活動小老師、小志工(每班三人)
每月 
1
由導師核章
14
閱讀書香獎(博士、碩士、學士)
每次
3.2.1
由教務處蓋章
15
優良作品獲刊登或公佈展覽(未獲獎狀以外之獎勵)
每次 
1
由主辦處室核章
16
抽背唐詩、英語完整背誦
每次 
1
由主辦處室核章
個人或團體校外競賽表現優良
17
區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每次
第一名4、第二名3、第三名2、佳作1
由主辦處室蓋章
18
市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每次
第一名6、第二名5、第三名4、佳作3
由主辦處室蓋章
19
全國級各類正式競賽獲獎
每次
第一名10、第二名9、第三名8、佳作7
由主辦處室蓋章
20
各類民間單位競賽獲獎
每次
1
由導師蓋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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